广东三丰诺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971执544号
关于(2022)粤1971执544号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东三丰诺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为东劳人仲院松山湖庭案字[2021]363号终局裁决书],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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