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海水工(河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宏景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02执2803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宏景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开封市东环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韩建海,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62年12月13日出生,住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豫0102民初10394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7月2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至今未履行。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执17073号案件中有案款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被执行人***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5执17073号案件中的案款收入47605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郑 奇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高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