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21执406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7月16日出生,住浙江省临海市。
被执行人:温岭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中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钟再兴。
被执行人:玉环联盈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市滨港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盛盈松。
被执行人:***,男,1964年8月19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岭市。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温岭市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玉环联盈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1021民初2934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