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建昌环保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2执108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天津建昌环保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特通知如下: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吉0192民初2104号民事判决书、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01民终842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