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某某与被执行人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湘0726执134号 ***、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已按(2015)常民四终字第2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