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高新区稳途工程机械租赁部、陕西众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902执保98号
高新区稳途工程机械租赁部、陕西众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高新区稳途工程机械租赁部与被执行人陕西众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902财保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陕西众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万元(开户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路中段支行,户号:XXXXXXXXXXXXXX,期限为一年)。
在执行中,于2021年4月14日向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路中段支行送达了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冻结了上述账户存款,冻结期限一年。本院(2021)陕0902执保98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4月15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