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天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杭天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坤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浙0104执5336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杭天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699号综合大楼4幢573室,组织机构代码:78826422X。
法定代表人:杨天发。
被执行人:杭州坤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江干区丁桥东路880号1-7楼501室,组织机构代码:676762152。
法定代表人:苏国展。
本院在执行杭州杭天建设有限公司与杭州坤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现申请人杭州杭天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该案的执行,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浙0104执5336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 敏
审判员 汪骏华
审判员 张 帆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执行助理陈超
书记员王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