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象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25执2962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一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诉被执行人***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0225民初480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11月1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且被执行人***一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225执296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