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君乐门业有限公司

西安君乐门业有限公司、***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15071号
西安君乐门业有限公司、***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君乐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陕0113诉前调书7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逾期未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君乐门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82399.82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督促被执行人***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现已实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1507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现于2022年12月6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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