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4047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浙0602民初736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9月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10000元,并支付了本案的执行费、诉讼费,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