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06执保452号
申请人:**,男,1988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
被申请人:福建百里宏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1号楼919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310Y82F。
法定代表人:章世财,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男,1983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永泰县。
被申请人:安徽康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西二环路1号前城大厦8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86506379Y。
法定代表人:权循勇,执行董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福建百里宏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康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2022)鲁0306民初9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百里宏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康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49605.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百里宏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康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49605.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审判员 陈方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侯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