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4执保122号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与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解除保全,本院作出的(2021)黔0324民初43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并移送本院执行局予以保全。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2021)黔0324民初43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被申请人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4412元的冻结。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24民初43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于2021年10月15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