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5执1613号
***、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温州市凯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448703.11元,本院依法划拨其银行存款17183.12元(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利息),本案已合计执行到位465886.23元(已向***发放459353.23元,缴纳执行费6533元),至此,本案已无执行内容。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25执1613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5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