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通 知
(2020)浙0106民初2959号
浙江恒山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受理原告***木钢管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恒山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8月26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三墩派出所向我院发函,认为浙江恒山建设有限公司有被虚假诉讼的嫌疑,已于2020年8月11日正式立案侦查,并向我院送达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材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已将本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处理。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