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2625执31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贵州省镇远县人,住镇远县。
被执行人:江西诚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西街大道办事处院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26984657069。
法定代表人:黄笑昌,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西诚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黔2625执3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陈增武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曾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