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龙庭瑞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中昱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澄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陕0525执保245号
某甲公司:
申请人某甲公司与被申请人某乙公司纠纷一案,于2025年4月28日依据本院(2026)陕0525民初960号民事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过程中,本院于2026年4月28日本院冻结了被申请人某乙公司名下金融系统存款。自2026年4月28日2027年4月27日。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6)陕0525民初960号民事定书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部分保全结案。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