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山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528执保10号
民事审判二庭:
你庭移送的申请人陕西山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诉讼保全一案,2019年3月26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在实施保全中,执行局依据富平县人民法院(2019)陕0528民初125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车辆进行了查询,并依法冻结了**的银行账户,查封了**名下车辆。限额保全1200000元,共计冻结**名下银行账户6个,冻结款项总额为515165.94元;查封了**名下的车牌号码为陕A7F79X宝马牌汽车和车牌号码为陕A538XH奥迪牌汽车,本案保全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保全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送达并告知案件当事人。
本院(2019)陕0528执保10号案件执行完毕并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