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坤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豫1082民初4048号
原告郑州坤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已和解,原告郑州市坤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向本院递交申请,请求撤回对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郑州坤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郑州坤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元,由原告郑州坤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杨红
书记员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