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浙0903执1098号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申请执行人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的(2021)浙0903民初75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舟山市融信置业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支付工程款444000元及违约金95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941元、保全费4561元、执行费7790元。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担保人**按约定支付执行款269500元,交纳案件受理费5941元、保全费4561元、执行费7790元,申请执行人浙江大陆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执行款后,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表示按和解内容,自愿放弃尚欠执行款,案件已执行完毕。至此,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