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信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信德建设有限公司、宜昌益通鹏程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鄂0506执字342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信德建设有限公司,住宜昌市夷陵区明珠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6764876991。
法定代表人陈宇,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住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东西泉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052605714N。
法定代表人陶家林,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信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当事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宜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6]宜仲裁字第42号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雷必强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黄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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