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粤新化工机电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电气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新化工机电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606执23630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仕版村委会世龙集约工业区祥隆路1号之七厂房。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门市粤新化工机电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启超大道159号(2#仓库)。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门市粤新化工机电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江门市粤新化工机电消防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民初1667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消费。 若对执行完毕的执行行为不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未收到本告知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院作出执行完毕的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