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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1123执355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连丰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遂昌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
法定代表人:文松坪。
被执行人:遂昌灵动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连丰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遂昌灵动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