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江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边城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03执恢868号
申请执行人金华市江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西边城建设有限公司、程阳金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金华市江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边城建设有限公司、程阳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22)浙0703民初981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12月22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执行款 1250000元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