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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182执2023号
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德市***镇梓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申请执行人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德市***镇梓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182民初217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6210494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建德市***镇梓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182执2023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