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铭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闻旅贸易有限公司、昆山铭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苏05执1719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闻旅贸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昆山铭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闻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昆山铭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南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通仲裁字第100号仲裁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6557.61元及剩余债务利息。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案款,并确认本案已执行完毕,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50元执行费。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