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81执1442号
神木市国土资源局、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神木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土地行政处罚纠纷一案中,依据(2017)陕0821行审7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神木市国土资源局缴纳罚款79057.2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的存款79057.2元予以划拨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神木市国土资源局,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