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山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烟台市山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6执46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10月14日出生,回族,住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被执行人:烟台市山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胜路123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烟台市山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鲁民终767号民事判决,由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王守远
审判员  门 伟
审判员  王莉莉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