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岳盈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某某、泰安市某某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902执2756号
申请人:***,男,1990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平阴县。
被申请人:泰安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住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博阳路**。
法定代表人:张佃荣,总经理。
根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0902民初3930号民事判决书,因被申请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泰安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51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德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毛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