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派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黑06执异31号
案外人:大庆派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凤阳路**。
法定代表人:乔广武,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div>
法定代表人:田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春晖,黑龙江中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远望大街****div>
法定代表人:童云峰,该公司董事长。
案外人大庆派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院预查封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公寓楼×室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审查期间,案外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异议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外人撤回异议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案外人大庆派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异议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林癸成
审判员  孙 丽
审判员  麻梦琳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吴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