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桂1029执460号
申请执行人广西国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国忠,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广西田林县巨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光前,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国方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田林县巨金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有存款,已冻结、扣划,本案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桂1029执4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黄晋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罗尹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