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

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湘潭金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302执329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工业功能分区古山大道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733801067X。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湘潭金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湘潭九华经开区富洲路1号教师公寓综合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40624820D。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湘0302诉前调确234号民事裁定书,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金侨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2)湘03执监345号执行裁定书将此案提级至该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对本院(2022)湘0302诉前调确234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苏 刚 审判员  欧阳超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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