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603执1141号
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川江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川江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
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川江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川江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本院已强制扣划四川省川江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4845元。但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称此案已超过执行时效,请求退还已执行案款。该异议正在审查中。为保证案件执行的效率,本院依法将该笔案款提存,并按执行完毕结案。
至此,本院(2017)川0603民初2599号民事调解书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