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北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李密与敦化市北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2403执548号
**、敦化市北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与敦化市北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敦化市北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和解,2020年5月20日,本院依职权划拨了被执行人敦化市北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敦化支行账户内存款395898元(本金390000元、执行费5898元)至敦化市人民法院。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款及利息并同意结案。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2403民初212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