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鑫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海东市乐都区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青海鑫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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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青0202执286号

海东市乐都区**混凝土有限公司、青海鑫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鑫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金额为2493483.50元(含执行费27064元),本院于2021年4月24日已将案款全部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海东市乐都区**混凝土有限公司,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