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海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河南省海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311执5952号
***、河南省海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与河南省海浪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20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303元,其中,本金13205元,利息98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民终657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