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祥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祥光电有限公司与广西新元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084执恢217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中祥光电有限公司,住所地高邮市郭集镇工业园4区。
被执行人:广西新元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2号嘉和南湖之都11层1108号。
关于江苏中祥光电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新元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广西新元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将款项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江苏中祥光电有限公司已受偿并向法院申请结案。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1084民初3951号民事判决书内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