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电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323执23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0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江苏省如皋市。
被执行人: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台角工业园区杨沙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6725144118A。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2019)皖0323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江苏东电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194220元。
审判员  崔北平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李 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