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鄂0525执保8号
申请保全人远安县嫘祖镇大喜劳务服务部与被保****垚鑫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冻结被保****垚鑫劳务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6万元。如银行存款不足66万元,则在财产价值总额66万元范围内查封、扣押其名下其他财产。在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保****垚鑫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网络资金、不动产、车辆、税务、证券等财产信息,冻结了被保****垚鑫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21067.27元,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银行存款252462.88元,合计373530.15元。至此,该案以部分保全的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