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06民初25940号
原告:北京明艺良华灯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西区1105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告: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6号中建大厦。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玉盘明珠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A59。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南挚合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79号理想城1栋1205房。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明艺良华灯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玉盘明珠商贸有限公司、被告湖南挚合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串通投标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原告北京明艺良华灯饰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明艺良华灯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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