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安金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磐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鲁1425执保752号之一
××××:
申请人山东平安金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磐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22)鲁1425民初4381号民事裁定书,现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请协助以下事项: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磐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你处的债权3800000元,冻结期间不得支付、变更账户等,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