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291执1440号
武汉德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武汉德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1335275.1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32209.41元(执行费15722元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武汉德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泰裁字第23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