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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报酬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湘0903执8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益阳市益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与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报酬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了部分义务,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益劳人仲字[2016]第27号仲裁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