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信利达阀门设备有限公司

洛阳信利达阀门设备有限公司与洛阳钼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0324执74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洛阳信利达阀门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区。

法定代表人官秀莲,女,汉族,1975年6月29日出生,住福建省**安市。
被执行人洛阳钼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栾川县县。

法定代表人杨朝晖。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栾川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4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洛阳钼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具体数额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鲁方黎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