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豫0324执74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洛阳信利达阀门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涧**区。
法定代表人官秀莲,女,汉族,1975年6月29日出生,住福建省**安市。
被执行人洛阳钼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栾川县县。
法定代表人杨朝晖。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栾川县人民法院(2017)豫0324民初82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洛阳钼都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具体数额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鲁方黎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