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苏0205民初7488号之二 原告: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689615805Y,住所地无锡市梁溪区***苑7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元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买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17880316E,住所地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锡沪中路2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上海**超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217839M,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100号友谊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告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买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超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4日立案。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与法无悖,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750元,减半收取计875元,财产保全费875元,合计诉讼费1695元,由江苏万方建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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