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景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苏0509执5371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新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3620.00元,执行费1154.0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