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川0903执4848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名汇灯具经营部、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遂宁市河东新区名汇灯具经营部与被执行人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61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924元,其中,货款27000元,案件受理费282元,保全费328元。本院已于2023年12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遂宁市河东新区名汇灯具经营部。执行费314元已划至本院案款账户。至此,遂宁市河东新区名汇灯具经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川0903民初38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