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北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执1094 申请执行人某某让与被执行人山东淄博北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陕0303执1094-1号
申请执行人**让,男,汉族,1971年6月17日出生,住宝鸡市陈仓区。
被执行人山东淄博北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29号红星茶城B8-18号,组织机构代码680685567。
法定代表人张良全,任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让与被执行人山东淄博北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请求,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陕0303执10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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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  张晶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