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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拓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首次执行6258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2执6258号 **: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CB2022]第022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标的为支付申请人工资11103.4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639.3元、共计17742.7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用166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人履行了案款17742.7元,并向本院缴纳本案执行费166元,剩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CB2022]第022号裁决书第一项和第二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陕0112执6258号之二 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CB2022]第022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执行标的为支付申请人工资11103.4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639.3元、共计17742.7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用166元。案件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向申请人履行了案款17742.7元,并向本院缴纳本案执行费166元,剩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CB2022]第022号裁决书第一项和第二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