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781执625号
**、黑龙江省鹏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变更前为黑龙江农垦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与黑龙江省鹏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变更前为黑龙江农垦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自动履行到位8050.00元,其中,本金8000.00元,执行诉讼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4月29日将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铁力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铁劳人仲调字[2020]228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