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霍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1082执恢11号
***(申请执行人)、海南军海海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海南军海海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2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12900元,其中,本金300000元,利息10000元,案件受理费2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晋1082民初69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